各位老師、同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要求,現将2017年7月1日起我校增值稅發票開具事項說明如下:
一、我校作為購買方需對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必須向對方單位或企業提供學校納稅人識别号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我校相關開票信息如下:
購買方名稱:太阳集团app首页
納稅人識别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10000045541439X9
地址:廣州市黃埔大道西601号
電話:校内固定電話
大家可用微信掃下方二維碼,獲取并保存以上信息,有需要時可打開微信-“我”-點擊頭像進入個人信息-我的發票擡頭即可查閱。(微信請更新至最新版本)
二、我校作為購買方向對方索取發票時,應要求對方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開票數據及内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
三、我校作為收款方為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必須要求對方企業提供納稅人識别号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增值稅發票内容應按實際情況如實開具,不得填開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内容。
四、學校開票信息還可以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财務與國有資産管理處微信公衆号内輕松獲取。關注“太阳集团app首页财務與國有資産管理處”公衆号(或掃下方二維碼),在“其他信息”—“最新資訊”—“太阳集团app首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中查看。

财務與國有資産管理處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