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太阳集团app首页科學技術研究處
各有關學院、各有關老師:
為做好項目實施管理工作,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創規字〔2017〕3号)的有關規定,市科技創新委将組織開展2018年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相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檢查範圍
本次中期檢查範圍為市科技計劃2015—2017年立項、實施期在2年或以上且未到期的前資助項目,其中2018年8月31日前到期的項目不安排檢查。本年度我校檢查項目共計93項(清單詳見附件1)。
(二)檢查方式和内容
以項目承擔單位自查為主,市科技創新委在項目承擔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抽查,抽查采用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兩種方式。
中期檢查以項目合同書為依據,重點檢查項目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項目合同規定指标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到位與使用情況等。
(三)檢查結果運用
自查、抽查的檢查結論有兩種:通過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項目的複查結論有兩種:通過或合同終止。
結論為“通過”的項目繼續執行合同,分期撥付經費的按規定下達經費;結論為“限期整改”的項目在市科技創新委發出整改通知起3個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後進行複查,複查結論為“合同終止”的項目,按規定辦理合同終止。
所有項目中期檢查結果在市科技創新委網站公開。
二、檢查流程
(一)自查(3月12日—4月6日)
1.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登錄市科技創新委網站(http://www.gzsi.gov.cn),訪問首頁“文件公告”欄目的《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開展2018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的通知》文件,明确2018年中期檢查工作要求。
2.項目負責人在準備相關材料的基礎上自行聘請2名技術專家及1名财務專家對照項目合同書進行自查(其中技術專家要有副高級或以上職稱,财務專家要有中級或以上職稱,同一級法人單位僅能邀請1名專家),自查結論應明确結論“通過”或“限期整改”。
3.項目負責人登錄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簡稱系統),填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執行情況表》(見附件2),按操作指引上傳相關附件,在3月26日前通過系統提交至項目組織單位。
4.項目承擔單位(二級學院)在系統審核中期檢查材料,審核不通過的可退回項目負責人修改,審核通過後在3月27日前提交至項目組織單位(學校科技處)審核。
5.市科技創新委将在4月6日前完成所有自查材料的審核,審核不通過的可以納入抽查範圍或确定為“拟限期整改”。
(二)抽查(4月7日—5月23日)
1.市科技創新委結合項目自查情況,組織專家采用材料審查或現場檢查方式開展抽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具體要求如下:
(1)納入抽查的項目請項目負責人備齊相關材料蓋章後在4月8日前報送項目組織單位(學校科技處-行政樓607辦公室)。
(2)未納入抽查且自查結果為“通過”的項目請項目負責人備齊自查相關材料蓋章後請于5月15日前報送項目組織單位(學校科技處-行政樓607辦公室)。
2.評審中心在4月16日至5月23日期間組織專家對項目開展檢查。其中納入現場檢查形式的,由專家組查閱材料、考察現場并形成結論,項目負責人根據通知要求做好現場檢查的配合工作。
(三)結果公開(5月24日—5月31日)
市科技創新委根據自查、抽查專家意見确認“通過”、“限期整改”項目,在市科技創新委網站公開。
(四)限期整改(6月1日—8月31日)
1.公開結果為“限期整改”的項目承擔單位在規定時間内完成整改并通過系統提交整改報告(見附件3)。
2.市科技創新委組織專家重新進行檢查,項目整改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複查的配合工作。
3.整改結束後,市科技創新委根據整改結果确認“通過”、“合同終止”項目并在市科技創新委網站公開結果。對“合同終止”的項目按規定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三、材料報送
(一)系統填報
1.本次檢查采用新的中期檢查系統,新系統于3月12日9:00開通,請各單位、各相關老師按系統提供的操作指引進行填報,紙質材料轉換為電子版上傳的,統一采用PDF文件格式。
2.項目負責人在系統填報截止時間為3月26日17:00。
3.項目承擔單位(二級學院)在系統審核截止時間為3月27日17:00
4.項目組織單位在系統審核截止時間為3月30日17:00。
(二)紙質材料報送
1.納入抽查項目的項目承擔單位在系統打印《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執行情況表》(A4雙面打印) 1份,并附自查專家意見表(原件)和相關證明材料,蓋章後在4月8日前報送項目組織單位(行政樓607辦公室)。
2.“限期整改”項目應在整改複查通過後5個工作日内,将整改材料1份蓋章後直接報送評審中心受理點。
(三)聯系方式
學校科技處:85223797朱星谕、張竈月
附件:
1.2018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中期檢查項目清單-太阳集团app首页.pdf